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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南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入驻供应商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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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4 访问次数:1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程序,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依据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拟对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南市分站乘用车入驻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本次征集品目为乘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含suv)、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征集品目范围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范围为渭南市区域内经销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提交入驻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供应商提交入驻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 2024年4月24日8:00—2024年4月29日18:00。

2.提交地点:渭南市朝阳大街中银大厦1104室,(入驻申请文件要求见附件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雷、王艳、王健

联系电话:0913-2100081、0913-2100083

四、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审核

按照渭南市财政局的要求,渭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对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即审核通过。审核过程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供应商,应在提交入驻申请文件前,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填报相关信息,完成供应商入库(具体方法查看网站办事指南)。

(二)审核过程中,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征集要求的,审核工作人员将书面通知供应商需补充的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请供应商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书面补充材料。因供应商未按时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申请(补充)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结果公布

供应商入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资料(含补充申请资料)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审核结果公告,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网站发布,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对结果的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质疑和投诉的管理规定执行。

六、商品上架及交易

供应商参与征集入围且协议生效后,应当及时维护上架商品、服务信息,按照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开展交易活动。

七、征集有效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

附件:1、征集品目

2、入驻申请文件要求

渭南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来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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