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标单位

  • 三证合一 食堂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07-03
  • 浙江班艺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府东路校区学生公寓家具改造项... 07-03
  • 福建省政府 福建省图书馆藏古籍、板片库常压气调消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07-03
  •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夏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采购公告 07-03
  • 山西省政府 汾西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07-03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B区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07-03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祁县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项目的采购公告 07-03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会代理]长春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者保险项目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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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2024年第六批7起典型违法案件 07-02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意识,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2024年第六批7起典型违法案件,分别是: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某综合管廊项目时,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7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5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的规定,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二、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毁损燃气设施案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保定市天鹅路与瑞祥大街交叉口附近进行道路挖掘作业时,毁损燃气管道,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6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51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三、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沧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沧州市开发区建设某项目时,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7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5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的规定,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四、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按标准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案衡水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在衡水市某小区设置的燃气调压箱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接地保护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五、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案深州市某五金磨具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28条第(五)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9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的规定,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六、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案河北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邢台市新华南路与丰仓街交叉口附近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并破坏城市绿地315.92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绿化条例》第23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确需占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的规定。根据《河北省绿化条例》第61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所占绿地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4045.45元的行政处罚。七、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案石家庄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辛集市通武线与位伯工业路交叉口附近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擅自从事顶进施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4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50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的规定,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司涛、陈鹏)

  • 卓尼县财政局:开展“局长走流程” 优化营商环境增实效 07-02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查找并化解财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事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实现服务质量与能力“双提升”、“双转变”,按照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6月26日,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荣同志先后来到甘肃银行卓尼支行、县财政局采购办、会计股,积极主动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在甘肃银行卓尼支行,与机构负责人针对“获得信贷”工作中,降低放贷门槛、创新放贷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放贷总量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探讨,并就第三季度及下半年创优营商环境中重点指标完成与落实,共同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形成了努力推进的共识。在财政局采购办和会计股,副局长以采购人、会计业务代理机构申办员身份,就政府采购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投诉业务处理、中介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流程进行了现场体验,与经办公人员一起,在服务环节中主动发现并破解的堵点、难点问题,在流程体验中简化、在业务操作中做到优化。下一步,县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保障功能,补齐服务短板弱项,在全面提升办事服务的便利度、满意度上再发力,切实提升财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米脂县分站第二批入驻供应商审核结果公告 07-02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米脂县分站第二批入驻供应商审核结果公告米脂县财政局《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米脂县分站第二批征集入驻供应商的通知》已于2024年05月28日发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米脂县人民政府网,截止到2024年06月20日征集工作已结束。现将提交申请资料的供应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一、拟入驻供应商信息见附件:《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米脂县分站入驻供应商表(第二批)》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5353880666三、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争议处理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五、其他此次通过审核的入驻供应商应及时按照2024年05月28日发布的《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米脂县分站第二批征集入驻供应商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后续工作。附件1:《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米脂县分站入驻供应商表(第二批)》米脂县财政局2024年07月01日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米脂县分站入驻供应商表(第二批).xls

  • 推动经济发展向“新”提“质” 07-01

    政采江淮行推动经济发展向“新”提“质”——安徽省政府采购支持经济发展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马金眈通讯员 丁梦宇 曹宁“您中了我们芜湖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在银行办理政府采购贷款,如果您这边有需要,我们帮忙对接银行给您提供贷款服务。”电话这头主动送上服务的,是安徽省芜湖市经开区财政局工作人员。一通电话,让郭少波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原来,安徽工匠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郭少波刚中了芜湖市万春街道安置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可公司好几笔合同的回款还没到位。面对公司的资金压力,刚到手的项目变成了“烫手山芋”。快速解决资金难题,成了公司的首要任务。“亲朋好友借款资金量比较小,网络贷款等渠道风险又太高。”郭少波觉得银行贷款是最好的选择,可银行贷款的条件高、审批时限长,也让他进退两难。很快,在财政部门的帮助下,郭少波获得了一笔140万元的“政采贷”贷款,从提交融资申请到资金到账,全程仅花了一周时间。“多亏了‘政采贷’这项好政策,解决了公司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会尽全力做好中标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郭少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积极组织县市区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供应商开展业务推介会,设立‘政采贷’业务专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需求,将金融‘活水’精准引向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芜湖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陈国介绍道。2023年,芜湖市新增“政采贷”业务16笔,发放“政采贷”约3100万元,涉及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和郭少波一样,受益于“政采贷”政策的中小企业在安徽省还有很多家。“促进经济发展,要让每一个经营主体焕发出活力。因此,我们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让发展实现一种良性循环。”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对记者说。筑牢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为降低企业采购交易成本,安徽省要求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前者预计每年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少资金占用约100亿元,后者仅2023年累计退还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共计2.2亿元。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安徽财政积极搭建银行企业对接桥梁,将更多金融“活水”精准引向中小企业。建设了惠企政策资金“免申即享”平台,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让各项惠企政策资金“一键直达”市场主体。“我们通过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和采购预留份额比例、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等举措,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性,2023年,我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约1391.5亿元,占全省采购规模的78.5%,使中小企业释放出强劲的活力。”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表示。如合肥市给中小企业“留单子”,并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我们预留中小企业采购比例从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从不低于60%提高至不低于70%。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合肥市财政局副局长杨帆介绍说。在实践中,采购人往往不能准确把握采购项目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为让政策有效落地,合肥市制定了《合肥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目录涉及采购品目103项,其中服务类57项、货物类42项、工程类4项,以此来引领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样,滁州市也印发了《滁州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试行)》,按照“能进必进、应留必留”的原则,将中小企业可实现有效竞争的165个采购品目均编入其中。根据品目内容,采购人可以有针对性地将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仅今年一季度,全市424个政府采购项目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金额达8亿元。”滁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赵永宾说。稳步推进试点支持绿色发展记者前不久来到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东校区,几栋综合楼几近完工。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李长青介绍,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东校区扩建项目包括南大门、a综合楼、b综合楼三个建筑单体。其中,a综合楼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为73.20%,b综合楼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为71.00%。建筑单体主要应用了主体及围护结构工程用材、装饰装修工程用材、机电安装工程用材和室外工程用材四大类绿色建材。与该项目一样,目前合肥市有18个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稳步推进中。“2023年,我市财政局牵头谋划、拟定试点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合肥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试点期内新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试点不少于20个。同时,项目应采购获绿色建材认证产品,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70%,建成后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在此基础上,我们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2025年覆盖全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朱玲霞对记者说。同时,合肥市还积极探索试点项目实施与互联网应用技术相结合。试点项目可以在绿色建材电子化平台上试运行,开展项目登记、项目认领、方案设计、采购计划,以及建材选购、发货、收货、使用等环节的工作。采购人根据建材采购计划,通过绿色建材电子化平台开展建材采购。截至目前,合肥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入库厂商达103家,产品规格总数652个,涉及绿色建材品类42种,且在不断扩充中。建材厂商在发货时会登记发货单,系统随后生成发货单二维码。采购人可通过建材帮帮微信小程序,扫描二维码确认收货。系统可根据建材收货记录,生成建材入场专项台账。朱玲霞表示,下一步,监管部门将通过平台对试点项目进度和绿色建材应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确保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合格建材投入使用,并通过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试点项目实施提供样本。绿色建材试点工作只是安徽省财政厅积极支持绿色发展的一部分。在绿色采购方面,安徽省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2023年,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新能源公务用车(含换电车型)框架协议采购金额达1.9亿元。在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方面,2023年安徽省芜湖、滁州等地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规模均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100%。持续提档升级推进乡村振兴“为推进乡村振兴,我们持续提档升级,加大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预留份额。”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说。在支持乡村振兴方面,安徽省积极落实“832平台”采购任务,采取逐单位跟踪指导、逐月通报的形式,督促全省各级预算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2023年,“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完成交易额达2.2亿元,较2022年增长4个百分点。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和完成采购额均位列全省首位的合肥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额连续4年稳定增长。“2024年,我们要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预留比例从往年的10%提高至15%,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朱玲霞介绍说,“合肥还定期通报全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各级预算单位加快完成年初预留任务。”铜陵市财政局副局长许国胜告诉记者,铜陵市建立预留份额台账,对照年度时间节点提前谋划采购份额,确保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年度采购任务。“我们市没有国家级贫困县,本市生产的农副产品无法上架到‘832平台’。”滁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赵永宾表示,为解决这一工作难题,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农副产品列入重点工作,并印发了《滁州市财政局“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指导预算单位在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优先从“832平台”采购。同时,鼓励市、县(区)所属国企比照预算单位积极参与,原则上工会采购金额不得为0,且不能低于上年度采购金额。记者了解到,在财政部2022年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报中,安徽省采购额位列全国第九名、预留份额完成比例位列全国第五,安徽金寨供应商数量、安徽岳西农副产品销售金额均排名全国前十。此外,安徽财政还持续通过开通便捷采购路径、鼓励优先采购、给予评审优惠等举措,引导支持“三首”产品政府采购领域示范应用,强化“三首”产品馆管理,助力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近年来,安徽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我省还将继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研究细化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具体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完善皖北、援疆、援藏等六个‘徽采云’电子卖场乡村振兴主题馆建设等。”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说。

  • 珠海:“三招”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07-01

    新闻第一站珠海:“三招”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本报讯 近年来,广东省珠海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全力抓好抓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的落实工作。2024年度全市预算单位填报“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份额1924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8.05%。为确保采购活动“更有力”,珠海市财政局出“实招”建制度。通过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社等部门,推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做好全市各预算单位“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及采购实施等工作。印发相关文件通知,明确各预算单位依托“832平台”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及时组织有食堂的市直预算单位完成“832平台”采购预留份额的填报等工作,鼓励各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预留比例,鼓励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为确保采购活动“更便捷”,珠海市财政局出“硬招”优服务。以“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将采购任务列入工作清单,指定专人对交易明细、采购数据及订单完成情况等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跟踪,为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数据支撑。建立问题快速反馈和解决机制,确保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减少采购障碍。截至目前,珠海市已累计完成“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份额861.4万元。积极组织动员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参与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举办的2024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消费惠农活动,帮助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建立直接联系,减少中间环节。仅在产销活动期间的3天时间里,全市完成采购金额达182.64万元。为确保采购活动“更规范”,珠海市财政局出“新招”强监管。有效运用“832平台”移动应用程序,使全市各预算单位实现随时随地进行采购操作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定期统计各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情况,对各预算单位消费帮扶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督促和提醒。及时对接前期珠海市预留份额位居前10名的采购单位,协助开展线上预填报预留份额,督促已填报份额的预算单位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建立多维度评价体系,从质量、价格、服务、社会责任等多个角度评价供应商,引导供应商提升整体竞争力。此外,整合与该市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社等部门的资源和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活动的规范化。(孙章君)

  • 株洲经开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根 07-01

    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株洲经开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根本报讯 今年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湖南省株洲经开区财政局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理论学习、警示教育、担当作为等方面进行发力,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地生根,助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以理论学习为基本点,在逐章逐条、深学细悟中学出遵规守纪自觉。经开区财政局坚持以理论武装头脑,通过组织系列讲座、研讨会、专题培训等形式,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党员干部逐章逐条、深学细悟,深刻理解党纪党规的内涵与要求。目前经开区财政局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会3次、观影活动1次、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和专家专题培训3次,以及班子成员开展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专题学习1次,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纪律意识。以警示教育为关键点,在以案促学、以案说纪中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经开区财政局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案例解读》和政府采购廉洁纪律“十严禁”明白卡,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实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教育引导党员时刻警醒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通过签订“清廉采购”廉洁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以担当作为为落脚点,在分层分类、精准滴灌中涵养干净干事境界。经开区财政局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将廉政风险防控精细化、精准化,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能成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举措。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和工作执行标准,形成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采购需求调查、采购文件审核、履约验收等系列规范的格式文本,有效避免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另一方面,以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逾期未付专项清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经责审计等工作为契机,重点审查涉及采购相关事项是否违反政府采购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做到深刻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深化整改落实,并从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源头管控、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完善交易竞争机制、加强特殊项目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严肃财经纪律等八个方面剖析政府采购风险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着力构建多元长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政府采购更加规范与透明。(何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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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下载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格式-投诉书范本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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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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