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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联通朝阳市分公司5G无线网电源配套三期工程21米高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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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5-09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朝阳市分公司5G无线网电源配套三期工程21米高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CY-******5、招标代理项目编号:T******有限公司朝阳市******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朝阳市分公司5G无线网电源配套三期工程21米高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4.00万元(不含税),185.32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2023年中国联通朝阳市分公司5G无线网电源配套三期工程21米高杆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41处21米高杆基站。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主体结构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60万元,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7.6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参考网址(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或其他能辨识真伪的证明材料或出具证书机构的联系人及核查电话。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4******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9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下载操作手册),进入主页左侧导航栏—按项目采购方式点击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点击保存。然后点击“项目跟进”-“投标应答”中获取招标文件,点击要选择的采购包后,使用沃支付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

开通沃支付账户流程如下:登录网址(******/wop/index),可以按企业账户注册或者按个人账户注册。

(1)企业账户,点击”企业服务”—“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批获得沃支付账号。企业沃账******银行侧在每******银行侧打款超时,从而影响报名不成功的风险。

(2)个人账户,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注册成功即时生效。

注:在支付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支付失败,请联系沃支付客服人员(400-688-9900转4招投标专席)。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iPASS)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注册、报名、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拨打010-******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

如需使用iPASS电子证书加密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010-8832-999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上传递交。

5.2.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5.2.2 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确认报价。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3-3-1

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

******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2段41号

邮   编:12200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有限公司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姜男、尤佳怡、张兵、孟凡琦、王标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异议接收邮箱:******(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并电话确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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