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质量监督检查业务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号 |
采购项目 |
服务 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合同履 行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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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质量监督检查业务费1包 |
长春市 |
配合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检查需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568000 |
568000 |
2 |
2024年质量监督检查业务费2包 |
长春市 |
复核第3包成交供应商的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50000 |
50000 |
3 |
2024年质量监督检查业务费3包 |
长春市 |
复核第1包成交供应商的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50000 |
50000 |
项目编号:1包:JM-2024-03-00180-1;2包:JM-2024-03-00180-2;3包:JM-2024-03-0018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检测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财******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6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磋商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手动公布响应报价信息,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响应报价信息。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人:吕天文
地 址: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A座六楼
联系方式:043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文博
电 话:0431-******
采购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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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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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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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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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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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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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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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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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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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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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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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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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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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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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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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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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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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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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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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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