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枢纽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及常态化机制试点 JSZC-320192-SNZX-C2024-004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SNZX-C2024-0044
项目名称:枢纽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及常态化机制试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供应商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工作内容包含“四不两直”日常安全“飞检”,行业专家开展专项与季度质量安全检查,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与频繁出现的隐患问题剖析,各项目的“关注度”等级评价,枢纽办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指南研究编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1)线上获取方式:获取网址为:******/#/detail?id=234;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查询。 (2)线下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5-2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U盘)1份。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可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7、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9、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办公室(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龙盘路9号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25-******-6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蓉
电话:025-******-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