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一、项目编号:闽营采漳[2024-8]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折扣率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横七路(梧桥北路2号)综合楼1楼东侧 | 34.8% |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折扣率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 | 3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监理单位平行检测)
服务类(******有限公司)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折扣率 |
1-1 | 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服务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34.8% |
采购包2(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
服务类(******有限公司)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折扣率 |
2-1 | 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3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 | 黄建生、林文桂、徐宏伟、蔡妙容、郑英琴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付款方式缴交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收取,不足2500元,按25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采购包1(监理单位平行检测):5076元
采购包2(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4858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结算时以成交供应商所报折扣为准,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福津二巷7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2梯1507室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