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分子材料精深制品(阶段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调试公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分子材料精深制品(阶段性)建设项目
地点:汨罗市新市镇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G536与青春大道交界处107国道以东
******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4年5月6日
调试时间:2024年5月7日至8月6日
联系人:柏经理(******)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厂房布设15条PE管生产线(实际为9条),1条破碎造粒生产线及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