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起达竞磋(服务)2024-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杓兰属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兰科植物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系统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
2 | 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4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初级职称及以下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4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初级职称及以下不得分。 |
3 | 评分标准 | 每提供一项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初级职称师及以下0.5分,满分10分。 (以上人员配备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和劳务用工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 工作组成员(10分):每提供一项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初级职称及以下1分,满分10分。(以上人员配备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和劳务用工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
4 |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最高15分。每提供一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等、种质资源调查等有效证明业绩材料的得3分(须提供委托文件或合同的扫描或复印件,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最高15分。每提供一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等、种质资源调查、保护与利用等有效证明业绩材料的得3分(须提供委托文件或合同的扫描或复印件,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植物园
地 址:城西区西山三巷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号楼5楼20505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