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有限公司切削液、清洗剂、防锈材料、水系统处理剂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青 岛巴恩 斯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 司切削液、清 洗剂、防锈 材料、水系统 处理剂生 产项目(一期)
地点:山东 省 青 岛市莱西市温州路30号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8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0.07平方米。建筑构成主要******办公室1间)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见报告扉页
联系电话:见报告扉页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网络链接
链接: 链接:******/s/1_sYtlivW7gVjmixlyCVNjw 提取码:z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