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決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河北省《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限公司年产 19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19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地点: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魏桥村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2日至2024年05月30日
联系人:庞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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