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司法局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深圳市光明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
序号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委员会补******委员会设立单位年度部门******委员会设立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年度部门预算。”理由:行业协会或者民非组织也可以成立调解组织,既然是由区财政部门保障,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发放补助。 | 采纳。 | |
2 | 政府内部应加强监督管理。 | 采纳。 | 细则中已明确“区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对本级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