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件木制工艺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件木制工艺品项目
地点:曹县普连集镇中小企业孵化园区魏湾路与梁堤头路交叉口北20米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0万件木制工艺品。主要构筑物为一座综合生产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户芳芳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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