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有限公司年产1.1万立方米木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1万立方米木板建设项目;
地点:砚山县阿猛镇阿猛村委会新寨村
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4°34′29″,北纬23°45′29″;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2万元,总占地面积16000.08㎡,主要建筑包括胶合板生产车间、削片工棚、制胶车间、木片晾晒场、办公楼、原料库、锅炉房、成品仓库等。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