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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s322临石线k71+600永安路口)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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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30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s322临石线k71+600永安路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rt(采购)-24009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s322临石线k71+600永安路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80738
最高限价(元):819086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80738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1)对路侧排水沟进行改造,排水沟改为 0.4m 双壁波纹管,并对水沟位置
采用 c30 砼进行硬化。(2)右幅路侧增设波形护栏,护栏防护等级采用 a 级。(3)右幅进口道标线进行渠化设计。主路左右幅进口道位置施划彩色防滑标线。(4)道路右侧行车道边缘设置机非隔离护栏。(5)对支路口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修复。(6)对主路沥青路面进行铣刨回铺。(7)对支路位置橡胶减速带位置进行调整.(8)对支路口标线进行恢复。(9)路口增加一套中杆灯,并对路口位置路灯灯头进行更换。(10)对支路口进行改造,支路口中间绿化带 5m 范围进行硬化处理。支路口采用沥青砼进行接坡处理。(11)适当缩小支路口导流岛尺寸,并在导流岛内人行道位置施划彩色防滑标线。清除导流岛内原有绿化(原有红叶石楠移至路侧绿化带内,对路侧绿化带进行补植),并铺设草坪。(12)路口位置增设信号灯(由交警实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磋商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 (2)备份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标书四字的首字母。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逾期发送的将被视为未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居县工业************居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②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3)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
3.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3.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col/col******47/index.html)。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
6)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居县交通运输局
******居县城北东路178-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翀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潇特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居县工业路197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淑巧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街道环城南路500号7楼
传 真:/
联 系 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
************3备案表.jpg
************0磋商文件定稿4.28.docx
************9清单附件.docx
************9省级事故黑点4.1修改(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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