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年回收加工30万吨废钢项目(9万吨含杂物的金属废渣/冶金废渣生产工艺部分)的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7月2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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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