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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国培计划(2023)”—中小学语文教师素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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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9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项目概况                                                    

    ******小学语文教师素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17 

    项目名称:******小学语文教师素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5000  

    最高限价(元):67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教育局培训服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675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小学100人)在和田市,开展基于总主题,通识培训32学时。分层分类开展专题讲座、教学实践、教研活动、案例打磨和分享示范等形式的实践探究不少于48学时,共计完成80学时研修内容。要求训前深度调研,确定研修计划,精选培训师资,形成研究互助共同体。训中对研修进行跟踪指导、过程性评估,对阶段性成果进行反思、总结、改进、提升;训后持续跟进指导成果辐射,关注高质量研修成果的转化运用和优秀学员的可持续培养,活动开展为期15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如疆内外高等院校无营业执照可提供法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如疆内外高等院校提供2023年度财务决算表;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 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
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
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
新疆 CA 服务热线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
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 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 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托格拉克阿勒迪社区北京西路88号金鹰国际1栋90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来雯雯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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