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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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3,179,90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乐县2023 年智慧停车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 更正公告(05号) 一、项目名称:平乐县2023 年智慧停车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00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5日 四、原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五、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资格审查→“(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 2023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现更正为“(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 2023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三)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3 年 12 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注:未提供投标 人为其缴纳的近 1 个月(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三)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四)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情况→“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的其他人员情况→“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其他: 1、针对以上更正内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行下载并以此制作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凡涉及到以上相关内容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3、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桂林)网站******.jgswj.gxzf.gov.cn/glggzy/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昭州大道 9 号 联系人:吕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煜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南一路 9 号棠棣之华 32 栋 1-24 至 1-31 号公寓式办公房 联系人:戴大凤、廖分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煜昌******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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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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