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XZB-ZB-W-2024-0468
本采购项目为西北分公司第七工程管理部商务车、皮卡车采购,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商务车、皮卡车采进行公开采购。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西北分公司第七工程管理部商务车、皮卡车的供货、包装、运输、交货等全部内容。
2.2数量、规格及品牌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轻型皮卡 | 0.56t 2.0T 涡轮增压 四驱 自动 舒适型 | / | / | 台 | 1 | 长城 2.0T 四驱 汽油自动C1030QA22T |
2 | 商务车 | 7座 自动 标准版 | / | / | 台 | 1 | 别克GL8 2023款 652T 智享型 |
2.3交货期:2024年05月30日。
2.4交货地点如下: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恒石国际中心B座12层中核华兴。
3.1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的方式。
3.2应答人可以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个体户、社会组织等非法人单位。
3.3本次采购接受贸易商应答。
3.4应答人为贸易商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7贸易商:按照本公告附件1清单提供文件,并且保证所有文件均信息真实、处于有效期内。所提供文件按照本公告附件1规则评分,获得60分以上视为具备本次采购的应答人资格。(贸易商应答时适用,已经被采购人评为本次采购物资合格供应商的无需提供)。
3.8生产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清单提供文件,并且保证所有文件均信息真实、处于有效期内。(生产商应答时适用,已经被采购人评为本次采购物资合格供应商的无需提供)。
4.1应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7日至2024年05月07日1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非招标信息--采购公告公示处下载此项目的公告附件,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7日14时整。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111号恒石国际中心B座12层中核华兴西北分公司。本次采购需同************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中应答。至应答截止时间,未按要求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或者未在系统平台中应答的,均视为放弃应答。若纸质版应答文件与系统平台中的应答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恒石国际B座12层中核华兴西北分公司
联 系 人:武开东
电 话:******
邮 箱:******
******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2024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