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金龙西一路23号(项目所在地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58′32.129″,北纬23°4′24.591″)社会信用统一代码:******MA51DCT80M。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为10829.28m2,建筑面积为7321m2,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塑胶粒,年加工防火ABS塑胶粒625吨、防火PC塑胶粒1000吨、防火PP塑胶粒600吨、防火PC/ABS塑胶粒625吨。项目于2024年02月22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498号)。
建设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02月26号开始建设。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04月07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董志华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网上公示照片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