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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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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6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B-2024-ZC012[2024]245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在经开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乌鲁木齐市“坚持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跃上更高台阶”指示要求之际,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我区《推动经开区(头屯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决策部署和管委会领导“加快我区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向管委会+公司模式转变”决策指示,国资委经过慎重思考、谨慎决策,决定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内外协力开展完成我区国资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方案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行动方案的研究、设计与实施工作,厘清我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新时期、新形势、新环境、新理念下,进一步推动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改革重组、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国企平台功能作用强化升级的总体思路、方向目标、方式路径、方法策略、关键举措、支撑保障及行动计划安排,为管委会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区企全面调研诊断、发展现状评估及上位规划解读;
2、区企发展环境调研评估及“管委会+公司”模式研究;
3、国资布局结构优化及国企改革重组实施方案设计;
4、改革重组政务路径、保障措施及支撑体系建设规划;
5、国企改革工作方案、行动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集团设立可行性分析及建设打造建议方案研究;
7、改革方案送审配合、解读宣贯、实施辅导及后续支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委员会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维泰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建投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佳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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