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国际智造中心项目1.1期桩基检测及沉降观测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东湖高新·国际智造中心项目1.1期桩基检测及沉降观测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东湖高新·国际智造中心项目1.1期桩基检测及沉降观测工程;
1.2采购人: ******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规划净用地面积43330.39m2,暂定建面36168.3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819.84m2,地下建筑面积348.49m2,共12栋单体(其中2栋1层厂房,5栋2层厂房,2栋高2-3层,1栋3层,1栋3-4层厂房,1栋5层厂房),最大单体面积5668.29m2,最大高度23.9米。钢构2栋,建筑面积6069.50m2,钢构檐高11.25m,最大钢结构跨度15m,预估金额9万;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东湖高新·国际智造中心项目1.1期天然地基平板荷载试验、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如有)等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计划工期:合同总日历天数20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建设地点:1.1期位于蔡甸区奓山街常军大街与常欢大道交汇处以东(奓山街西牛村)
2.5质量要求:******设计院及甲方确定的检测、观测方案,满足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档案馆备案。;
2.6安全目标:合格并验收通过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桩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相关内容)和②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和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1年4 月10 日至2024 年 4 月 10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单项合同金额9万元及以上检测工程项目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5 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现场的具备国家注册的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1人 ;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00时00分止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日9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与常家山路交汇处东北角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
2024年4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