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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泾河镇卫生院建设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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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6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项目概况

******卫生院建设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JSZC-321023-JNZX-X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3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23-JNZX-X2024-0019 

项目名称:******卫生院建设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9.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9.2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1、电力电缆YJV22-4*16约610米2、电力电缆YJV-4*16166米,3、电力电缆YJV22-4*952250米 4、电力电缆YJV22-4*120530米5、电力电缆YJV22-4*70约530米,6、电力电缆YJV22-4*185约244米,7、电力电缆YJV22-4*35约51米,8、电力电缆YJV22-4*25约535米,9、电力电缆YJV-4*16约610米。(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20天内供货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业(不得修改),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行业类别进行修改,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电力电缆必须采用国标电缆。(必须提供承诺书)

2.所投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相关合格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3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5-13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宝应县荷香路999号宝应开发区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卫生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泾河镇泾安西路94号

联系人:吉启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宝应县荷香路999号

联系人:李昕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昕玥

电话:******

附件: ******卫生院建设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附件: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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