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甘孜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查龙镇污水处理厂外包运营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西侧、新华路北侧尚城国际2幢13层1311号 | 15,976,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甘孜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查龙镇污水处理厂外包运营服务 | 1.1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检测和记录等工作。1.2污水站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预处理标准。1.3投标人派驻污水站在职运营人员不得少于6人,工作时间为:24小时*365天(投标人提供拟派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负责采购单价低于人民币3000元(含3000元)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采购单价高于3000元人民币的部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更换正常使用损坏的部件并保持污水站内设备的正常运作。负责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1.5负责原料及污水消毒剂的采购,污水消毒剂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1.6负责污水处理厂原料及污水消毒剂的搬运、储存、使用中的安全及设备的运行操作安全。1.7设备操作、维修和维护工作,做好安全预防,防止安全事故发生。1.8每日污水处理达到:甘孜县污水处理厂13500吨/日、查龙镇污水处理厂480吨/日。1.9甘孜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查龙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所有设备包含:格栅、水泵、风机、仪表、非标装置及相关配电、控制等设施,各功能池及相关管路(含附件)、电线电缆(附件)等。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2服务要求中所有内容,详见投标文件相关资格材料中的附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1、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以及所有实质性要求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 15,976,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堂川(采购人代表)、杨淇富(采购人代表)、王跃刚、黄小波、冯彬、蒋厚建、姜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甘孜县滨河西路2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