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办秋宝路新塘村志海工业园(厂房二)四层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