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工程审价技术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万元(指由招标人支出的项目结算基本审核费)
3.服务期限:1年或审核基本费金额达到1万元(以先到为准),如咨询人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壹年。
4.本项目有且仅有一个中标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保健院2024-2025年度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
进度要求:项目送审金额小于100万元(含100万)的,审计完成时间为30个日历天内;项目送审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审计完成时间为40个日历天内。送审时间以送审资料齐全、送审清单签收时间为准。 |
收费标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 号)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财政局2023-2024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算审核资格服务框架协议单位采购项目入围单位;
(三)投标人参加报名后,必须就招标文件中全部服务进行投标(要约)。
(四)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节假日周末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周三下午16: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后山路266号金华市******保健院行政楼603室
3.报名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579-******
咨询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79-******
邮箱:******,报名资料以电子稿形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邮箱(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点(具体时间以院方正式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六、开标地点:******保健院行政楼622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后山路266号)
七、开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单位基本信息
2.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报价文件
八.结算方式
(一)服务期内所有项目完成审计后,按实际完成项目数结算。
(二)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以人民币计价。
十、履约保证金
无需缴纳
十一.报价文件
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报价
1.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场地费、服务所必需的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工作费用以及应缴的各种税费、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
2.报价内容
(1)结算审核费用由基本审核费和追加费组成。基本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 号)文件的计费标准的进行投标报价。
咨询项目 |
报价 |
最高限价 |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标准计算不足2000元的 |
__元/件 |
1500元 |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标准计算大于2000元的 |
折扣率__% |
40% |
(2)追加费按净核减额计取,不让利。
(3)投标总价必须包括整个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向政府及行业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及规费、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4)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本次招标基本收费中标费率及追加收费的收费费率不做调整。
(5)个别工程项目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中标人应无条件在工程项目重新开始时继续进行结算审核服务,且不追加任何费用(风险自负,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3.投标人根据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结合市场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3.1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供求关系引起的价格调整。
3.2其它各种风险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