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临泽县锯条山1号冶金用石英岩破碎采矿厂 建设项目”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泽县锯条山1号冶金用石英岩破碎采矿厂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泽县锯条山一区块冶金用石英岩矿 采矿证范围内
项目投资:4000 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划:项目建筑面积2820平方米,其中新建生活区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包含综合区、宿舍区、餐厅区、化验制样室、材料室、电暖锅炉房等;生产功能区建筑面积1770平方米,地上一层,包含破碎间、筛分间维修间、中控室、配电室、矿石堆场、保卫室、地磅及危废间等,破碎间和筛分间采用密闭彩钢板钢结构,传输皮带采用密闭廊道结构。修建厂区外运输道路8091.8米,金属防风抑尘墙8******消防、厂区内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泽县锯条山一区块冶金用石英岩矿 采矿证范围内
联系人:郭总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JqDQ2cQr。在公众参与时限内,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内容,则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为准。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