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有限公司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206省道东、曹格庄村西
******有限公司
生产能力:水洗砂100万m3/a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丛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链接:******/s/1RDtpdXD_gV3KXRJ5pf0wnw
提取码:1v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