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5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25 18:18:00

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8 工程名称 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建设局 填报单位 ******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有限公司 刘文祥 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 1.350000% 81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监理 ) 93.99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文祥 冯丽华 洪俊庭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1.350000% 1.400000% 1.400000%
工程工期 81日历天 81日历天 81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监理 )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监理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评审得分 93.99 90.96 89.35
企业业绩
******街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街道更新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监理(七标段)
3.沈北新区2022市政小型工程监理
4.辽阳市高洛子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监理招标
5.浑南区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班家寨、黄山、宁路道路工程
6.原蒲河新城建设项目-蒲新路等6条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原蒲河新城建设项目-秋月湖街等3条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集团桃仙污水处理厂八万吨混凝沉淀池储泥池改造工程监理
8.岫岩县老旧管网改造项目(锦丝路)施工监理
9.LXB二期凌海市区配套净水厂工程监理项目
10.LXB二期义县-凌海市区至大有管路及配套工程
11.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四标段
1.监理
2.东驰街(东望街-沈吉高速)新建排水管道工程-监理
3.施工工程监理
4.长白地区供水改造项目-长白南路给水改造工程监理
5.新东三街工程监理
6.沈北新区道义地区雨污分流工程监理第一标段
7.2022年市本级积水点改造工程-监理
8.陵园北街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监理
1.开发22路(浑河26街-浑河27街)给排水道路工程监理
2.白塔四街(张尔路—创新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3.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仙岛北路及和顺街等积水点工程-监理
4.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项目铁西区北二路(景星街-兴华街)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5.三环东街4号路道路新建工程(香堤路 - 玄菟路)、同城三路道路新******街道路新建工程(玄菟路-沈抚大道)监理
6.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小浑河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
7.2023年铁西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