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医馆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医院 |
地址:泾县红星路 |
|
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0号5楼 |
|
项目名称 |
******医院中医馆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HXJY******23090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5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振兴大街 |
|
投标报价:******.94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徐鹏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61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办事处水阳江西大道138号东方大厦2902室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何园园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447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90号华邦世贸中心超高层写字楼811 |
|
投标报价:******.01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项目负责人:周常应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80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有************************************************************************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不符合******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中暂列金计取税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工程量清单分析,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 ****** 或送纸质版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 ******进行确认。联系人:陈工(招标人)、胡工(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招标代理)。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建设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