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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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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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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4-24 16:10:03
采购计划编号:440981-2024-02062预算金额:1.00 元采购品目:一般会议服务
******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冼汉秀项目负责人:冼汉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hz-24gb-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项目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06 09:00:00,更正为:2024-05-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06 09:00:00,更正为:2024-05-10 09:0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财政局关于印发《高州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高财行〔2015〕3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茂财行〔2022〕15号)等文件精神,对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在高州辖区确定5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供应商入围中标)卫生整洁、价格合理、服务良好,且符合本项目所规定条件的宾馆、饭店、酒店会议点场所、专业会议场所,作为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财政局关于印发《高州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高财行〔2015〕3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茂财行〔2022〕15号)等文件精神,对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在高州辖区确定4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4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4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供应商入围中标)卫生整洁、价格合理、服务良好,且符合本项目所规定条件的宾馆、饭店、酒店会议点场所、专业会议场所,作为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会议费用或住宿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或单位住宿人员按照会议费或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说明1: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会议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2: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完全一致。如因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原因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现更改为“1期:支付比例100%,会议费用或住宿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或单位住宿人员按照会议费或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自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说明1: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会议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2: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完全一致。如因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原因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二、须知前附表中的“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5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5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5家”,现分别更改为“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4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4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4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街道中山路1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汉秀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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