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动机燃油系统部件试验(二次)公告
(2024-JKQYJD-F1003)
******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某发动机燃油系统部件试验(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发动机燃油系统部件试验
(二)招标编号:2024-JKQYJD-F1003(招标公司编号:JDBM2024-31-0031)
(三)项目内容:
某发动机燃油系统部件试验项目最高限价为658.33万元,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交付地点为北京市。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章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颁发的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申领方式
线下发售。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
联 系 人:戚经理、桑经理、张经理
手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