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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路至洞里村道路改建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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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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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庄路至洞里村道路改建工程(一标段)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4】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灵寿县燕川乡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南庄路至洞里村道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南庄路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南燕川村南桩号为K3+105.324,路线全长3.105公里,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15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过村段路基路面宽3.5米,两侧硬化至房边;野外段路基宽4.5米,路面宽4米,两侧各0.25米土路肩。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安设施等工程。 一标段起点桩号K0+000,止点桩号K1+575,全长1.575公里。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个2标段,此次招标为第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3日09:00至2024年04月28日23:59,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161-818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已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完之后必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确认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电子平台相关操作手册。 (4)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灵寿县北环路交通大厦8楼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11-******   ******有限公司 地 址:泸县方洞镇中心街92号 联系人:陈善胜 电 话:******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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