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车辆购置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编号:RS2024-195-LT110******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2023款风骏7 2.0T四驱车17辆、江西五十铃牌JXW1040CSJB2车7辆。
采购预算:298万元(不含税)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车(按各分公司指定地点交车)。
保修期:验收合格后3年或行驶里程60000公里,二者以先到为准。
1.2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1人。(本次对标段二进行招标)
标段划分/份额 | 品牌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不含税) |
标段一 | 2023款风骏7 2.0T四驱 | 共计17辆,其中白色15辆、黄色2辆 | 197.20 |
标段二 | 江西五十铃牌JXW1040CSJB2 | 共计7辆,其中白色3辆、黄色4辆 | 100.80 |
小计 | 298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2023款风骏7 2.0T四驱车不含税单价91859元/辆;江西五十铃牌JXW1040CSJB2车不含税单价113983元/辆(注:购置税按不含税单价10%计算)。投标人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应答,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5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6投标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
******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发布的《吉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8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11 IP 、MAC地址校验:招标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一至三年。
2.12如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购买人(******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 年。
2.1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⑥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⑩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16时至2024年4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入主页左侧导航栏—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点击保存。然后点击“项目跟进”-“投标应答”中购买招标文件,点击要选择的采购包后,使用沃支付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
4.6由于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其自行承担。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进行线上唱标,现场线上唱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会议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不参加现场线上唱标的投标人,请准时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进行签名确认并查看报价。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无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网址:******)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
联系人:李琦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编:130000
联 系 人:杨欣、常爽、张莹、王磊、刘佳奇、徐静、张宇萍、、张峻、杨超、胡海燕、刘晓楠
电 话:******、******
电子邮件:******
户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4
财务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