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分公司关于平乐县启善基站转供电电费结算统一采购来源公示
桂林分公司:
由于受市电供电线路条件限制,目前平乐分公司部分微站、室分站点无法采取直供电方式供电。为了确保站点能够正常供电,平乐分公司拟与下列转供电站点业主签订用电协议,用于转供电电费费用结算。转供电站点电费费用结算谈判情况如下:
站点(业主)名称 | 单价 | 付款时间段 | 电费预算(元) |
黄年保 | 0.75元/度 |
2024年5月20日-2029年5月19日 |
12000 |
以上站点转供电用电协议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2029年5月19日,转供电电费预算共计30000元,按每季度一次结算费用。
妥否,请批示。
******有限公司平乐分公司
2024年4月 23日
(联系人:蒋金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