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县磨黑镇星光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3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县磨黑镇星光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县磨黑镇星光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服务中心750㎡(每层面积250㎡,共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建设钢混结构农特产品展销中心35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小青瓦斜顶屋面;3.新建停车场1200㎡、太阳能灯30盏、场地硬化762㎡(C30砼,15cm厚)、******消防、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23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局/******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4年04月23日18时00分至2024年04月29日18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homePage)(点击切换至“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根******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云发改办交易监管〔2024〕55号,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以标段基本信息内的标段合同估算价为准)需缴纳保证金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页面可上传加盖公章的“无失信记录”,投标人“无失信记录”提交成功后,【缴纳保证金】图标绿灯点亮,状态为“免缴纳”。开标当天“无失信记录”由交易中心审核,审核后交易系统将确认保证金缴纳状态为“免缴纳”,并将“无失信记录”附件推送至开评标系统。注:1.投标人提供的“无失信记录”为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2.若投标人提供的“无失信记录”经查询认定为伪造,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不能提供“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继续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使用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不适用此条。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星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经办人: 周俊贤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经办人: 周能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01001
标段名称: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县磨黑镇星光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29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15 08: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宁洱)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服务中心750㎡(每层面积250㎡,共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建设钢混结构农特产品展销中心35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小青瓦斜顶屋面;3.新建停车场1200㎡、太阳能灯30盏、场地硬化762㎡(C30砼,15cm厚)、******消防、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磨黑镇星光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同时为本项目总协调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有效社保证明。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需******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2.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未曾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或说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投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同时为本项目总协调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有效社保证明。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社保证明,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设计负责人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且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一方的设计单位委派)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15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4-23 12:14: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