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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沈阳滑翔东北大区中心动力配套建设项目低压母线槽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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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3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6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沈阳滑翔东北大区中心动力配套建设项目低压母线槽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低压母线槽,采购规格、性能要求、预估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9号。
交付期:下达采购订单后40天内到货,并于45天内完成安装、调测并交付使用。
保修期: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3年。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预估采购数量完成(先到为止)。
采购预算金额:778.7459万元(不含税),879.982867万元(含税)。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7,787,459.00元,投标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代开字样)。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次采购同类产品(低压密集母线(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800万的销售业绩:
【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须含有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注:
(1)如提供的纸质发票扫描件为发票联或抵扣联的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委员会有权对提供的发票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与提供******委员会有权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送招标人相关部门处理。
2.4 投标人须提供低压母线槽所有投标产品型号(4000A/IP54;4000A/IP65;4000A/IP68;2000A/IP54;2000A/IP65)的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存在以下情况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符合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函以及连带责任承诺书,授权函及连带责任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且投标产品制造商不能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的,则此品牌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制造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下载操作手册),进入主页左侧导航栏—按项目采购方式点击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点击保存。然后点击“项目跟进”-“投标应答”中获取招标文件,点击要选择的采购包后,使用沃支付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
开通沃支付账户流程如下:
登录网址(******/wop/index),可以按企业账户注册或者按个人账户注册。
(1)企业账户,点击”企业服务” —“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批获得沃支付账号。企业沃账******银行侧在每******银行侧打款超时,从而影响报名不成功的风险。
(2)个人账户,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注册成功即时生效。
注:在支付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支付失败,请联系沃支付客服人员(400-688-9900转4招投标专席)。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投标人请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全称”),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投标人相关信息。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iPASS)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注册、报名、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拨打010-******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010-8832-999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12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上传递交;
5.2.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5.2.2 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当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确认报价。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6.2 检测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涉及 。
6.3 样品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gateway)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57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24-******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及电话:祝大鹏、贾蕊、孙兴强、李兴武、崔嵬、王华龙、杨晓曦(项目相关事宜)************
徐杉杉(保证金及发票事宜)024-******
电子邮件:******
异议接收方式:异议接收邮箱:******(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并电话确认。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9. 公告附件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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