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宜城市鳝鱼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2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

招标编号:XYYC-JSGC202404SL-******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鳝鱼沟山洪沟******委员会(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宜城市鳝鱼沟山洪沟治理等2个增发国债山洪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4〕126号(批文名称及******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板桥店镇
建设规模:鳝鱼沟治理河段长度8.7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等工程,对鳝鱼沟治理河段疏浚长8.71km,鳝鱼沟新建挡墙加联锁式植草砖护坡,总长5550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初步设计报告批复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内容的施工等;(3)工程验收、试运行、移交和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4)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28(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①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中承担水利施工任务的施工方须满足上述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以合同或批复文件中的总投资为准)不低于14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或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水利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有相应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7)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④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证或资格证或合格证,安全员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8)其他要求: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上述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只允许5家联合(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或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zx/)--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1/TPBidder/indexsys)--选择“7.0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操作方法详见:******:8081/fwzx/013001/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23日00:00至2024年4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z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址:宜城市龙门路7号

????联系人:韩主任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鱼梁洲中心街东方雅园三栋三层

????联系人:张群林

????电话:0710-******转8003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宜城市龙门路7号

????联系人:规划建设股

????电话:******

????电子邮件:

?

2024年04月22日

?

?

?

备注:/

?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