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名称)辽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二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辽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辽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2024年辽阳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第一批)计划的通知、辽市交发[2024]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阳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辽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县交[202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辽阳县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来自 省本级预算资金、区县财政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86%、区县财政预算资金14% ,招标人为 辽阳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二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赵八线: 长度325米,路面宽度3.5米,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278.31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1401.80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 1459.25平方米,透层油1404.80平方米,培路肩117立方米,标线3.9平方米,单柱式标志1个,道口标柱4根。
2.粉董线:长度614米,路面宽度3.5米,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299.435 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 2537.31 平方米,15cm 级配碎石垫层2919.17平方米,透层油2537.31平方米,培路肩 225.36 立方米,标线3.9平方米,单柱式标志1个,道口标柱 4根。
3.王苏线:长度 1490米,路面宽度 3.5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508.98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6075.18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6984.08平方米,透层油6075.18平方米,培路肩536.4立方米。
4.九大线: 长度 593米,路面宽度3.5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140.66 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2366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2727.73平方米,透层油2366平方米,培路肩213.48立方米。
5.沈杨线: 长度 918米,路面宽度 3.5 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3378.28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3736.24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 4310.86平方米,透层油 3736.24平方米,培路肩339.12立方米,标线3.9平方米,单柱式标志1个,道口标柱4根。
6.松四线: 长度600米,路面宽度 3.5 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317.48 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2554.6 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 2935.24平方米,透层油 2554.6平方米,培路肩224.64 立方米。
7.辽王线:长度 370米,路面宽度 3.5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373.68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1514.28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1739.98平方米,透层油1514.28平方米,培路肩133.2立方米,标线3.9平方米,单柱式标志1个,道口标柱4根。
2.2标段划分
辽阳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二标段
2.3招标范围
1.赵八线: 长度325米,路面宽度3.5米,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278.31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1401.80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 1459.25平方米,透层油1404.80平方米,培路肩117立方米,标线3.9平方米,单柱式标志1个,道口标柱4根。2.粉董线:长度614米,路面宽度3.5米,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299.435 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 2537.31 平方米,15cm 级配碎石垫层2919.17平方米,透层油2537.31平方米,培路肩 225.36 立方米,标线3.9平方米,单柱式标志1个,道口标柱 4根。3.王苏线:长度 1490米,路面宽度 3.5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508.98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6075.18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6984.08平方米,透层油6075.18平方米,培路肩536.4立方米。4.九大线: 长度 593米,路面宽度3.5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140.66 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2366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2727.73平方米,透层油2366平方米,培路肩213.48立方米。5.沈杨线: 长度 918米,路面宽度 3.5 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3378.28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3736.24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 4310.86平方米,透层油 3736.24平方米,培路肩339.12立方米,标线3.9平方米,单柱式标志1个,道口标柱4根。6.松四线: 长度600米,路面宽度 3.5 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317.48 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2554.6 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 2935.24平方米,透层油 2554.6平方米,培路肩224.64 立方米。7.辽王线:长度 370米,路面宽度 3.5米,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373.68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1514.28平方米,15cm级配碎石垫层1739.98平方米,透层油1514.28平方米,培路肩133.2立方米,标线3.9平方米,单柱式标志1个,道口标柱4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2.4计划工期
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8月20日,共71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二标段业绩要求:近 3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独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合同金额在6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为准,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项目总工具有与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信誉要求
无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安全员 1 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 年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所投标段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投标截止当日9时30分前将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及电子U盘1份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五楼第七开标室,投标人需要承诺纸质文件及电子U盘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随纸质文件一同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评标活动时经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启用。
5.4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5.4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解密工具。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 辽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辽阳县
联 系 人: 佟先生
电 话: ******
招 标 人: 辽阳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 辽阳县
邮 编: 1110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 28 层
联 系 人: 田丰瑞、姜晓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 评标办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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