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聂荣县村级堤防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聂荣县村级堤防工程
******水利局
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白雄乡、色庆乡
公示内容: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30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