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树田社区银泰南路1号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阳波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