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回收破碎加工废弃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回收破碎加工废弃物项目
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杨洛木村东奥石油炼化厂内
建设单位:抚宁区腾隆塑料制品厂
建设内容:抚宁******有限公司部分占地,投资 300 万元建设回收破碎加工废弃物项目。新建回收破碎加工废弃物生产线,年加工废塑料 30000 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