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学院路至苍峄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学院路至苍峄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钟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