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沙涌路9号101室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沙涌路9号101室(北纬22°46′43.796",东经113°44′59.148")),项目建成后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900㎡,建筑面积900㎡,迁改建后年产电子产品塑胶外壳、新能源电池塑胶外壳120吨。
******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4年04月19日进行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自主验收,现对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5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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