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卷烟厂两栋生产管理用房安全整改项目-施工”,现对本项目质疑问题作如下澄清答疑:
质疑1:招标文件53页2.2.4(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请明确是否可以以线上方式进行阐述。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招标文件54页2.2.4(6),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提供的已完工的1777万及以上建筑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请问是否仅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
回复: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澄清为:2021年1月31日至 2024年2月1日止,投标人提供的已完工的 1777 万及以上建筑工程业绩,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签署时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已完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质疑3:招标文件11页3.4.1,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请问查验后仅显示“此编号项下保函在我行开立,生效中”字样(如下图),是否满足查验条件?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中采用“纸质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对其真伪进行验证”,故我单位不能在此阶段判断提供的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19日
文件预览:
******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卷烟厂两栋生产管理用房安全整改项目-施工_答疑文件.GZSZBDY
招标文件.pdf
工程量清单.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