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承包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高济健康仓储物流华东总部基地项目地下室、屋面保温材料(挤塑板)采购工程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高济健康仓储物流华东总部基地项目地下室、屋面保温材料(挤塑板)采购工程;
2、采购编号: ACEG-************
3、采购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地下室、屋面保温材料(挤塑板)采购工程内容
4、工程地点:滁州市琅琊区安庆路与钟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5、预估金额: 236881.26元,(含13%增值税)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2、资质、证书类要求: /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01月至今)至少具备1项18万元及以上的地下室、屋面保温材料(挤塑板)采购工程已履行完合同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不低于类似业绩规模金额******银行转帐记录,发票或转账记录需列汇总清单(信息包括业绩合同名称、编号、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特别提醒: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同时,需在电子化招采平台中填写对应的投标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7、在******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4月24日 9时前登陆******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不多于两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各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各项目建设单位付款为前提。资料不全或报送超比例的当期不予结算。
(1)分包人每两个月申报一次工程款,经承包人审核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
(2)分包工程整体完工后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 85%(无息);
(3)分包终期结算后,承包人支付至分包工程审定价款的100%(无息);
(4)投标人需在支付前提供与结算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所有付款均以招标人收到的当期进度款为前提,否则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如招标人不能按时付款,中标人同意给予招标人30天付款宽限期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5)付款方式为转账或采用金融工具,包括不限于安建保理、内部产业链融资产品等,如使用金融产品支付(不高于工程款50%为金融产品,金融产品所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另行支付资金和利息)。
2、凭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验收单办理结算单,并经由合约部审核。
3、货款支付******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履约保证金:
1、数额:叁仟元整(¥: 3000.00元)。
2、提交时限: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齐全。如中标人未按期足额缴纳,招标人有权取消其******集团黑名单。
3、返还时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在环氧地坪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九、重要提示
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凡中标价低于基准价(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报价平均值)下限10%中标的,中标人需提交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1-10%)的差值的2倍差额履约保证金,不予响应缴纳差额履约保证金的按照投标人报价无效处理。
(1)提交时限:差额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齐全。如中标人未按期足额缴纳,招标人有权取消其******集团黑名单。
(2)返还时间: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货物供应,通过招标人验收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滁州皖东支行
银行账号:******9323
3、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若招标人需相关资料及专项方案,投标人应积极配合,价格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作为支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
8、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发生争议时,争议期间投标人均不得停止施工,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
9、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参考工程量,不作为最后结算时的依据,且中标人不得以工程量发生变更为理由更改投标单价。招标人有权对清单中中标人未施工部分予以扣除。
10、本工程最终结算量按招标人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十、技术标准和项目要求
1、工程质量目标及奖罚
1.1、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1.2、安全文明施工:符合项目及主管部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