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服务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水务技术监管中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二项)。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二项)。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二项)。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二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二项);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二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附件1)。
五、交货时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60万元。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车辆使用费、人员食宿费、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置。
七、付款方式
现场供货经甲方验收后,可向我中心申请付款,收到合法票据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供应方支付所有费用。
项目付款均需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且在拨款到位后支付,若因供应商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八、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投标资料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
2、投标报价表;
3、评分项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招标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6日。
2、招标答疑
投标单位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必须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处,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后1天内作出答复(若涉及重大改动,需发公告挂网澄清,并通知已投标的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3、投标单位投标
(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日2024年4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递交的投标文件为纸质文本,共需5套,电子版扫描件1份,全部文件必须密封及做好标记。
(3)投标单位需按服务需求书中评标信息-技术部分评分-所投产品质量保证评分项要求递交产品样品各1份,产品样品须做好密封及标记。
(4)递交******街道新安一路3009号宝安区水务技术监管中心1栋205,联系人:王工,电话:******。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5、评定标方式
从我局入围和定标委员库成员中随机选取5名组成评标小组对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6、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7、中标结果公示
******水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技术监管中心
2024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