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恒普激光年产50万件截齿系列等零配件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高新区恒普激光年产50万件截齿系列等零配件项目(一阶段)
地点:宁波高新区木槿路96号2#厂房A2区域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