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街道富湾工业区蓬山路41号车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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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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