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盐化公司职工餐厅、公寓服务业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联合盐化公司职工餐厅、公寓服务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联合盐化公司职工餐厅、公寓服务业务
招标编号:ZPZB-24Z020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6日
二、招标内容(明细):
见招标公告 。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4月16日
评标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东楼305评标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年,含税) |
共计得分 |
1(职工餐厅、公寓服务业务) |
1 |
******有限公司 |
****** |
93.83 |
2 |
******有限公司 |
****** |
68.06 |
五、公示期: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9日17时30分;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业主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1km处;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0375-******
******有限公司
地 ******有限公司业务三部(河南省平顶山市平安大道47******集团招标采购中心106室)
三部联系人/电话:
赵安福 0375-****** 陈新岩0375-****** /******
电子邮箱:******
财务电话: 0375-****** (财务事项)
公司网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