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乌鲁木齐洲际酒店及兵团川渝商会总部基地等2个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提出。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1:《乌鲁木齐洲际酒店及兵团川渝商会总部基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2:《米东区光伏产业园区设立综合服务驿站保障后勤服务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docx
******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